北京市公安局今天向市民和在京单位发公开信,郑重提示,轻型和超轻型飞机(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)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载人气球(热气球)、飞艇、滑翔伞、动力滑翔伞、航空模型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、无人机均属于“低慢小”航空器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“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”。无论在北京地区任何地点、全年任何时间组织“低慢小”航空器飞行活动,均要预先向空管部门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。对于未经空域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,北京警方将依法予以查处。对于触犯刑法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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